好心帮朋友贷款落得官司缠身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1:09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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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篮球厂家
林先生好心替朋友郑先生向银行贷款,虽然郑先生保证按时还款,还向银行提供3个保证人,可到了还款期却不见人影。日前,罗源县法院判令林先生必须偿还3个保证人的代偿款全部本息。
林先生与郑先生是罗源同村的铁哥们。2012年7月,郑先生因做生意急需用钱,又被银行系统列为“黑名单”,无法再进行贷款,于是他找到林先生,一再恳求对方帮忙。林先生最终同意了。
两人经协商决定:由林先生出面向信用社借款15万元,到时由郑先生承担还款义务。为了打消林先生的顾虑,郑先生出具了一张欠条,上面写着:“贷款为郑先生所借并由其偿还。”之后,林先生作为借款人与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,并由郑先生提供了黄先生、吴先生、张先生等3人作为该合同的保证人。15万元贷款到账后,郑先生即取走使用。
去年6月贷款到期后,信用社不断发出催款通知,但郑先生却玩起了“失踪”。林先生认为自己只是帮忙贷款,还款的事与己无关,也置之不理。
去年7月,信用社将借款人林先生以及3个担保人告上法庭,要求他们连带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6万多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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